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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

服装产品的特点和消费心理受许多因素影响,因此根据消费群体和服装的年龄层,以及消费者收入等因素,会有不同的心理需求。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

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

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一:

1.风格法:风格法是指运用造型手段,体现穿着者的服饰审美趣味和个性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在服饰的从众心理普遍和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中国古代服饰文化中,风格法在突出个性化和人情化方面似乎显得难能可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是服装设计中比较活跃的因素。

2.复合法:复合法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现有形态的特点、性质、表象相结合,以产生新的复合形态。在一定的穿着要求和服装的客观条件下,找到巧妙的结合点。中国古代服饰的复合设计体现在不同民族服饰的复合、不同功能的复合、不同场合服饰的复合和不同阶层服饰的复合上,这也反映出服装设计求新求异的特点。出现于隋唐五代时期的回鹊装是汉民族将周边民族服装复合而成的产物,成为穿惯了糯裙、半臂的妇女的新宠。“身长齐脐、袖长及肘,四面开不罗的马堵是清初八旗士兵的骑马服装,经便装化处理后,为平常所穿二雍正以后,马借揉进了当时礼服的特征,显得知书达礼,文明体面。以后又进一步平民化、便装化,成为当时的常服

3.情调法:服装设计中的情调法,是设计者将意欲表现的某种感觉界定于作品中,运用色彩、造型、工艺、材料等服装的构成要素,营造出作品特有的氛围。这种方法主观性强,具有较多的人为因素,设计者可以主动地模仿或创造某种情调表现自己的主张。有一些约定成俗的、固有的服饰形态经年流传,已成为人们熟悉的审美对象,产生情调联想。

4.移位法:移位是艺术创作中经常采用的手法。“断鹤续兄,矫作者妄;移花接木,创始者奇”((聊斋志异·陆判)),是指利用艺术手段,巧妙地将创作内容更换位置。随着内容的移动,观赏者的情感也随之变化,服饰中的移位法,主要是指将不同属性或不同功能的服装相互置换和调整,有机组合成新的服装形态。它不是简单的款式变化,而是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服装类别重新整合,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服装形态,是对原有服装的改性设计。

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二:

1:一个好的概念奠定了这个设计系列高度走向基础:主题的选取高度与设计系列实物呈现高度有着正向规律,客观的讲主题越是深刻越是易于带出作品高度。选取有高度的概念主题,首先这是一个宏观艺术修养命题,非一朝一夕可达到,需积累。概念的包容性延展性够强,对于设计延展也是更为积极更易有效,好比种子基因越优良越容易健康生长。

2:选择不同的切入视角探讨普通的主题来建立新鲜的设计角度视角切入的独特与猎奇带来的新意与新鲜感也是可以使其充满张力。举例:我的取材是橘子,一个橘子,可能你拿到这个主题会觉得这有什么可设计的,如果硬做又如何延伸延展。那么我用切入独特的视角来解读如此。如果把橘子看做一个宏观世界,我们进入这个世界来探索其微观的联系,也就是说,研究这个橘子世界。从橘子外形色彩廓形,逐步深入表层橘花瓣纤维机理——橘子花瓣内的果实与纤维——果实纤维内的构造与组织——组织内的细胞与生物体构成——生物体内的细胞合成结构等逐一深入——此时橘子已是一个小世界,在橘子内建立宏观的框架架构,并且彼此取得关联与联系,自此为自己搭建Research调研思路,此时设计有点可为有点可做,大师曾说:我会更多的关注丑的事物,因为其他人从来都会忽略这些——Alexander Mcqu-een

3:切勿沉醉于纠结概念,切勿过分依赖方法论:在长时间的教学过程中发现很多追求高级审美与品位情怀的学生,存在沉醉与纠结概念的学风,意识出发点是好的,但总妄想主题如何猎奇如何斥人于千里之外,冗长玄妙的project提案,妄想建立繁复的方法论,从抽象概念引导出具体设计,过程可谓拧巴,可最终往往以抄袭拼凑完成而告终。

4.过分热衷于概念会导致浮夸,这个概念只是设计意识的开始,而真正重要的是呈现这个作品的思考过程,设计的是服装本身,而不是撰写概念。 勿做嘴客。而过分依赖方法论会屏蔽与干扰自我的感受力,设计师的直觉与感受状态直接作用于设计本身,出色的设计师他们审美与品位素养与生俱来, 对服装有着敏感的感受力, 此时的方法论只是辅助执行设计。确定主题概念之后,如何有效的展开设计过程,首先需要寻找你的灵感

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三:

(1)驱动性 :当某种需要萌生后,便产生一种心理紧张感和不适感,这种紧张感便成为一种内驱力,驱动人们寻求满足新需求的目标和对策,迫使人们去从事各种购买活动,以满足这种需求。这一特点在冲动型消费者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2)多样性: 由于消费者存在着生理、心理、经济、文化、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因此消费需求也存在着千差万别,即使是同一款服装,消费者的审美观念逐渐向个性化发展,更要求服装市场的多样性。靠单一款式造成火爆消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3)选择性: 人们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已经形成的需求经验使消费者对需求的内容能够进行选择。服装商品可选择性的提高也对服装店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时尚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的高度进步,使得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更新。服装是时尚的商品,它随着流行而变化。消费者购买服装时,首先会考虑它的时尚性。当基本的功能性完全被满足后,款式的时尚与否将成为购买的主要因素。

服装消费心理的服装设计方法四:

1.风格法:风格法是指运用造型手段,体现穿着者的服饰审美趣味和个性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在服饰的从众心理普遍和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中国古代服饰文化中,风格法在突出个性化和人情化方面似乎显得难能可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是服装设计中比较活跃的因素。

2.情调法:服装设计中的情调法,是设计者将意欲表现的某种感觉界定于作品中,运用色彩、造型、工艺、材料等服装的构成要素,营造出作品特有的氛围。这种方法主观性强,具有较多的人为因素,设计者可以主动地模仿或创造某种情调表现自己的主张。有一些约定成俗的、固有的服饰形态经年流传,已成为人们熟悉的审美对象,产生情调联想。

3.移位法:移位是艺术创作中经常采用的手法。“断鹤续兄,矫作者妄;移花接木,创始者奇”((聊斋志异·陆判)),是指利用艺术手段,巧妙地将创作内容更换位置。随着内容的移动,观赏者的情感也随之变化,服饰中的移位法,主要是指将不同属性或不同功能的服装相互置换和调整,有机组合成新的服装形态。它不是简单的款式变化,而是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服装类别重新整合,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服装形态,是对原有服装的改性设计。

4.系列法:服装设计中的主题法,是通过服饰语汇表现思想语汇,与普通的官服或民服相比,带有一定的观赏性和应景性,艺术的含量更多。主题法还通过耳熟能详的图案来表现,即使是两件款式相同的服装,只要使用各自含有不同象征意义的图案,就会变成两种主题各异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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